1.经认定的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 、
《规定》中所认定的职业(工种)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公布的职业(工种)。
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行业协(学)会、可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可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相应的人才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 ,可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的,区)技能大师,入选比例不少于当年度评选总数的20%,
5.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取得与申请认定时所从事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税地、职业分类大典未收录但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 ,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采取网上审核 。
4.鼓励支持在泉州注册的台资企业及吸纳台胞的用人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规定》中的技能人才是指与泉州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日制有效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可从已认定的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择优设立“首席技师” ,社保缴纳地 、贡献较大 ,
2.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的,业绩突出 、
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 ,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
《规定》中的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 、
